找不到適合的程式設計師?有些問題可能發生在你身上

自己下了這個標題,本來還懷疑這是甚麼內容農場Style,但事實上這只是一個超級不愛抱怨的人,最近終於受不了想要發洩幾句的murmur而已,或許沒甚麼營養,也或許不適用所有人,但有些個人不吐不快的累積經驗,如果能讓有些人開竅,或許對這個環境能有微薄的幫助~至於那些不思改變的人,反正也不會是我想交集的對象,就 Let it go~ Let it go~

因為微妙的跨領域特質,讓小樽常常做為不同領域間人才仲介的橋樑,IT圈的朋友會找我推薦作視覺與數位內容的人才;藝術、設計圈的朋友會找我推薦工程師…更精準地來說主要是要找程式設計師(programmer),隔行如隔山~沒有碰過的東西就是不會,花再多時間也未必能輕易被取代的事情就叫「專業」,願意相信專業的朋友,通常很願意找專業的人來合作,讓自己想完成的事業或任務能更加妥善,基於這個出發點其實人人都是好的,絕對沒有人一開始就想當壞人或利用別人。

但是問題都是出在那之後:

(一) 關於待遇

原本照理說因為不是自己的專業,所以出於尊重專業,應該是要配合對方的評估來安排事情,並且妥善的談論待遇問題,畢竟天底下真的願意無條件幫助別人而不求回報的、除了各位的爸、媽以外,其它都是五星級稀有少數…我不會說不存在就是因為我常常幹這種事,但當我這麼做還反過來讓別人傷到的時候,我就會非常懷疑自己,雖然說歡喜做甘願受…但不是沒有極限,maa…不扯遠。

我發現大家都很喜歡說給得起香蕉只請得起猴子,用來強調自己 (的專業) 應該獲得對等的價值,然而更多的人卻與此同時…用買香蕉的價格在看待別人的專業,嗯???

我可以理解因為不了解別人的專業領域,所以無法客觀判斷價值是有可能的,但是就算是打雜的苦力活,也會有基本工時的推算,就算是基本工時…有人就是給最低158,有人給 200,有人直接一天給你 2,000,給的人肯定有自己的盤算,評估自己”願意花”多少錢,卻不是把人找來以後,希望跟對方談好一個雙方都樂意的對等待遇來合作,很多人會以:我又不知道找來的人值不值這個價為由,給自己下台階,如果你是上網找來一個陌生的應徵者,Maybe是有那個風險在,但如果你開口問了朋友推薦人給你,怎麼不會先懷疑自己的水準跟對方是不是也對的上,我看過不少被找去救火的朋友等級超高…結果找他的業主超雷的慘劇,而且這些業主絲毫不覺得自己雷…反而覺得花了錢怎麼沒得到效果而質疑對方的能力,下場當然就是不歡而散~朋友除了拉黑名單以外~圈子很小~傳很快,你就會開始發現有些公司外包越來越找不到人…開多高的價格都沒有人信,除了騙新人以外基本上就是沒救了的公司,基本上是活該怪不得別人。


在你開口告訴對方要給他多少待遇的時候,勝負已定,因為那個價格等於告訴對方:「我不懂你的專業、可是我覺得你值多少錢。」只要不是對自己的能力或經驗太沒有自信的programmer,心裡一訂有把尺,就算覺得少…只要不要太離譜,為了不要讓第一次合作看起來太現實,如果加上又是被介紹的,有一份友情仲介在多半會吞下,但是心裡的疙瘩無論大小是不會消失的,那就真是只能賭這個案子做下去是不是出奇的容易簡單,發生修改的時候客戶願意擋跟扛甚至多補貼,每一個動作都是評價的check point,但過去的經驗基本上微乎其微,最常見的收場就是:programmer勉為其難的答應了一個覺得有點少的待遇,結果客戶不斷變更需求,一直壓到programmer的作業時間,導致programmer花費了更多時間修改、甚至熬夜趕deadline,還被一直催甚麼時候好? 能不能再快一點? 明明不是主要消耗掉時間的責任來源…卻要扛下一切的責任,這種合作模式我目前是沒看過有好下場的,基本上付錢的不甘願…因為以為付了很多東西沒有做好,就是沒檢討自己需求一開始不明確、修改了又沒有增加時間、甚至待遇維持不變,programmer覺得虧大了還被懟的很委屈,這時身為介紹的中間人也只會更尷尬…試問你一輩子有多少人情可以消耗?

所以跟小樽熟的朋友都知道,我非常不會隨便推薦人,我要推薦人肯定要確定兩方互相適合對方,因為推薦對小樽而言是非常慎重的事情…是一種對我基本上沒有甚麼好處,但出事情我會很不好過的責任感,如果我願意推薦你給別人~我一定覺得你是人才,如果我願意推薦人才給你,表示我相信你會善待人才,兩者缺一我就都不幹~因為看過太多例子,基本上就是互相的期待與付出不對等~口頭講尊重專業;手頭卻沒有,我很重視互相,所以不互相的事情我是一定不會做。

(二) 關於專案管理與時間管理方式

這是不同領域間的人合作最常出事情的一環,但偏偏它一直在發生,我也常常思考怎麼預防這種現象,做很多前置的預告、建議、規範或預留緩衝來承擔這些常態性誤差,但還是常常都把緩衝用光,這原因一部分還是來自於不理解對方的專業卻用自己的角度解讀,而不是真心地去溝通後設身處地,一部分跟個性有關係,畢竟要每個人有同理心是不太可能的,那是缺稀屬性,或可用動機誘發但是是強迫不來的,天生帶同理心的人才如果願意為你賣命那真是你前世修來的福氣,希望你能用同樣的規格善待他,但除此之外你大概很難用任何理由要別人對自己同理心,不能發自內心幫對方想就沒有一天能夠站在正確的觀點去推算出對方的為難。

寫程式是一種有別於繪畫或設計的創作,繪畫或設計只要有工具,都能有產出東西,當然你可以告訴我這個設計師的CI值好幾萬,那家公司LOGO老闆自己畫的醜到爆美感不足…等,但這兩者都有東西可以讓你看到,甚至你要拿一張小朋友的塗鴉當Logo還可能有人覺得很有意思,但程式不是…程式可以跑就是可以跑、不能跑就是不能跑,經常處於全有全無的狀態,而且他仍然是一種創作,經驗不同能力不同的programmer創作出的程式會完全不同以外-他仍然會處於全有全無的狀態,還沒寫完或者還有bug就是可能甚麼都沒看到~你沒有辦法從沒看到的結果去衡量他的能力與價值,那就不要這麼做,你要找他就先尊重他。

不是相關領域的人你是無法理解幾千萬行的程式不能跑和幾十行的程式不能跑之間的壓力差距有多誇張,幾十行的程式有bug要找…和幾千萬行的程式有bug要找…不是坐在螢幕前的那個人,好像面對沒有辦法看到任何進度變化…也只吐得出”還要多久?”這個問題…卻沒想過這個問題對於要面對幾千行程式的programmer來說…就像一個人在打50人副本,然後隊友是靈魂狀態在旁邊問你是還要多久…就很容易變成最後一根稻草,而在那之前…他可能已經用盡各種方式拜託、請求,甚至把預留時間都送給前面所有階段的企劃、美術…等前置人員,當前面的人修修改改一直在說不好意思再給我幾天,再等我一下的時候,面對deadline不變的最後一個面對者,心中的OS有多麼的複雜,前面任何一個階段的人都可以說:沒辦法我真的需要那麼多時間,我都熬夜在做了…但卻沒有想到…最後那個人連拿到本來該拿到的時間的權利都被用掉了…要聽前面的人抱怨還要面對時間低於原本設定,還要準時作完的壓力,很好,大家都有壓力…所以自己的壓力結束就好了,拍拍屁股丟給最後一個人,順便扔給他一句「辛苦了」,那種無惡意但是聽起來格外刺耳又於事無補、一點幫助也沒有的寒暄,聽起來更像是嘲諷、揶揄,這是只有坐過那個位子上的人才能夠深刻體悟的心境。

能夠救火的programmer你願不願用天價來付,遇過教訓過的業主最知道,當還有半年可以做卻為了省錢拿回扣到處凹別人,最後快出包剩下一個月自己再多倒貼只求有人能做完的案子遇過不少,早知如此何必當初,programmer 能力強的當然就是可以短時間寫出達到你目標的程式,但可能附加一些但書例如時間與費用不夠模組化、效能不是最佳化或可能有些bug沒有時間檢查或測試,但是至少再互動或數位藝術領域因為生命週期段…通常不是系統,規模也沒到那麼大是還好,來的及做出來變成一個指標,但問題仍然是一樣的,你準備好要跟這位programmer配合的企劃、美術或相關人員能否理解並與共同承擔總體時間的成本與代價,而不是最後只管自己的部分好然後丟給程式一個人去扛…基本上好的PM應該也擅長在這中間去折衷緩衝,但那是另外一回事了有機會再說。

總之每個人的時間都是時間,但是最後被壓時間那個人如果你不能模擬跟他一樣的壓力去一起面對整個案子,那某種程度你也只是你所討厭的體制中的幫兇好不到哪裡去,programmer之間也是會評價企劃、美術與PM的能力與風格的,每個領域的programmer的圈其實都超小…要黑,很快,會黑活該。

(三) 關於保護雙方權益的手段

接案簽合約是很理所當然的保護,所有人也都知道合約的用意在於確保雙方的權益出現爭議的時候,能有公正的第三方依法裁決,但是我遇過有身邊的有人遇到比較不好的例子,對方在合約中加了保密條款,原本這個用意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商業案可能涉及一些智慧財產或者提前曝光會造成價值傷害的可能性,這個前提下保密條約當然很合理,但,卻有業主利用這種保密條約來坑SOHO programmer,例如簽了合約完成了程式應該多久之內給付費用,然後結案後多久給付尾款,但卻因為業主說還沒有收到客戶的錢一直壓著沒給,按正常狀況來說,如果業主是客戶的外包,而他把程式(或其它工作也一樣)又外包給其它SOHO,理應當這合約的履行範圍就只在業主與SOHO之間,不應該以上面客戶有沒有給錢為由去違反條約,但因為有保密協定…基本上受害的programmer也不敢張揚怕同時會觸法,變相變成這些黑心公司的保護手段,即使告真能告贏…SOHO有時候一個案子也才拿多少錢…告下去也不夠支付律師費、也沒時間跟他耗…等最後只好摸摸鼻子,我必須說不少表面上看起來有頭有臉公司真的會這樣玩,我也只能說權責是相對的合約才是合理的合約,簽合約確保互相履行義務的範圍就只是互相之間,任何一方不能以合約以外的對象拖欠或發生意外的但書來影響雙方的權益,否則這合約本身就是取巧,請問有那種賺錢我賺出責任別人扛的道理嗎? 但這種合約就是這個意思,不想承擔風險把他轉嫁給執行的人,而且用保密合約來保護自己避免惡名外洩,我真的奉勸所有接案的朋友下次看到這種合約不管案子多少錢都不要碰,保證沒完沒了,錢看的到吃不到沒甚麼意義,可能還把你心情破壞的一踏塗地,不可不謹慎。

小樽是非常愛才的人,我雖不覺得自己是甚麼了不起的專家,但我成長過程中有很多貴人願意給我機會,教導我或提拔我才有今日的我,所以我現在有能力可以幫助別人通常也不遺餘力,我的運氣很好,過去累積栽培過的不論是學弟妹或者自己的學生,很有幸都有許多青出於藍比我厲害很多的人才,有適當的機會我也會介紹他們給適合的朋友或有需要且我信得過的業主,因為我真的不會隨便推薦~但是推薦了保證驚喜~所以不少朋友真的很喜歡跟我打聽人才,而小樽也有一點點自信~正因為當年這些後進需要人幫助的時候我也真的是無條件掏心掏肺的在培養,或者在其它老師不看好的狀況下,相信他們硬是把他們推屬於自己的舞台,很感恩也很窩心的就是這些我推過一把的人才們,基本上在我真的需要救火的時候,也都會義不容辭的調出來想幫我扛,但是我其實也會以高於業界行情的標準在回饋回去,我心甘情願也覺得值得,畢竟能夠互相信任、不需要合約也能互相為對方鞠躬盡瘁的人,才有機會發揮彼此最大的潛力,這樣的價值遠高於一般的約僱,所以通常我很敢給…甚至自己沒賺到甚至貼到錢也無所謂,只要負擔的起~並且成果是我要的或甚至超過我的預期我就覺得值得,這也是一直以來我能做到品質保證的原因。

然而當時間越來越少~越需要仰賴他人介入管理或合作的時候,很多觀念或作法就不是人人能夠快速做到位,在其它組織可能發生的例如第二點時間管理和專案管理的細節上就容易出預料內的問題…明明是預料內但因為無法所有細節都自己處理,最後還是要眼睜睜看他發生,是讓我真的非常難受的事情,畢竟我可能還是主持全案的人,又覺得新人總要有些學習的經驗,全部最好的待遇都盡量提供給所有人,自己默默扛下原本自己處理可以避免的問題之責任,所有的苦一直自己吞,總是會有吞不下的時候,想到N久沒更新Blog,好不容易寫一篇就在murmur實在不算是好事~字那麼多反正也不見得有甚麼人會看吧,但身為一個自己寫過程式、也能做一點點設計、知道怎麼做動畫影片與各種數位內容、當過SOHO也當過主持人、負責人以及同時能駕馭技術型專案管理腳色的身份,我真的滿希望有機會與programmer合作但非相關領域的人,能夠盡可能體會我所描述的情境,未來遇到programmer時多一分體諒和換一種做法,你有可能會交到一個非常值得信賴的新朋友,畢竟很多能夠一直當programmer的人其實也很簡單:你能講邏輯就能講道理,能講道理溝通就不是甚麼問題,互相理解彼此的難處,面對同樣的關卡互相配合,縱使還是會遇到很多不得已的狀況,但至少不是把那個最後最難熬的關直接丟給往往是最後一個扛的programmer身上,共勉之。